投资者提问:
公司在遭受创始人负面评价以来,是否不断通过母公司,亦即新城发展控股向A股上市平台输送利益,美化新城控股的利润表以及负债端利率情况。比如不合理定价的贷款以及结算阶段权益再次倾斜分配。由于公司董事会以及实际控制人基本跨越两个上市平台。请注意你们的道德风险。
董秘回答(新城控股SH601155):
尊敬的投资者您好,公司不存在上述利益输送行为,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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